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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20:38:33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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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坐落于素有“海滨邹鲁”之誉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斐然的百年省属高等学府。学校肇始于1907年清朝帝师陈宝琛先生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后由华南女子文理学院、福建协和大学、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等单位几经调整合并,于1953年成立福建师范学院,1972年易名为福建师范大学并沿用至今。2012年,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被确定为福建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2018年被确定为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2年被确定为福建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

百载春秋,薪火相传。叶圣陶、郭绍虞、董作宾、林兰英、郑作新、黄维垣、唐仲璋、唐崇惕、姚建年等诸多蜚声海内外的大师巨匠曾在学校任教。经过一代又一代师大人的传承创新,学校砥砺出“知明行笃,立诚致广”的校训精神,孕育了“重教、勤学、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着力推动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等一大批高级别荣誉称号。滋兰树蕙,桃李芬芳。建校以来,学校向社会培养输送各级各类人才近60万名,为国家和福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学校本部共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4000多亩。现有本科专业84个(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专业78个),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4万多人,各类研究生近1万人。拥有专任教师2012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占62.62%、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64.31%,加拿大皇家科学院院士、欧洲科学院院士、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双聘院士各1人,国家高层次特殊人才支持计划9人、青年拔尖人才人选6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6人、青年项目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含海外)9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含海外)10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专家评审组召集人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7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7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6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4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历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4人。

学校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被教育部评为优秀,先后获评国家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17项,获批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1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6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个、特色专业建设点10个,国家级精品课程9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3门、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一流本科课程54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案例2个。30部教材入选国家级重点规划建设教材,获评全国优秀教材奖特等奖1项、二等奖2项、先进集体1个。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5个,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2项,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1项,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国家级卓越教师教育计划1项,入选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17个师范专业完成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生物工程专业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入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拥有4个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和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教育部思政课教师教学研修基地、教育部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学生在“挑战杯”“互联网+”等国家级赛事中屡获特等奖、金奖、一等奖,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篇。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龙头带动作用,着力构建一流文科、高水平理科、有特色工科的学科体系,基本形成了综合性大学的学科布局。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福建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主干学科3个、省高峰学科9个和高原学科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2个。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农学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化学、工程学进入ESI前5‰。

学校始终坚持“四个面向”,服务“国之大者”,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有组织的科研。获批建设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全国仅7个),拥有国家级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核心协同单位之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各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部省级科研平台114个。先后获部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000余项,其中独立或合作获国家三大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8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4项、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近5年来,承担各类国家级课题630多项,其他各类课题3800多项,其中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6项,2部专著入选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围绕福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等生动实践,深入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多措并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聚焦重大现实问题,打造一批富有区域和学校特色的新型智库,努力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

学校积极发挥地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毗邻台港澳等区位优势,着力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13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与台湾40多所高校建立实质性合作关系。现有1个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福建师范大学哈德斯菲尔德学院,6个本科层次、1个研究生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个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印尼研究中心入选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菲律宾研究中心入选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海外华文教育初具规模、特色彰显,迄今已向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泰国、美国等28个国家派出志愿者共21批近1000人(次),与菲律宾红溪礼示大学、印尼阿拉扎大学合作创办2所孔子学院,在海内外产生了良好影响。

学校主办多种学术期刊,《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和自然科学版均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哲学社会科学版被评为教育部名栏建设学报、中文社科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自然科学版被列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图书馆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现有纸质图书近500万册、电子图书560多万册,在全国高师院校中名列前茅,其中尤以丰富的古籍、善本、碑刻、字画、地方文献、早期外文原版书籍和“五四”前后代表性报刊的收藏享誉海内外。校园网络设备完善、应用广泛,实现无线网络校园全覆盖。拥有一批高水平体育场馆,运动设施完备,较好满足各类赛事、训练、健身运动的需求。设有附中、附小、实验幼儿园等附属学校,附中是福建省获国际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奖最多的学校。

走过116年光荣历程的福建师范大学,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内涵发展,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正朝着加快建成富有鲜明特色的综合性全国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大踏步前进,努力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学校领导

 

 潘玉腾

党委书记

 王长平

校长

 陈晓红

党委副书记

 涂  荣

党委副书记

 郑家建

副校长

 杨玉盛

党委常委、副校长

 陈庆华

党委常委、副校长

 林月恩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省监委驻福建师范大学监察专员

 吴剑锋

党委常委、副校长

 刘三女牙

党委常委、副校长(挂职)

机关部处

学院

教辅、公司、医院

研究机构、中心

附属学校

校标


传统理念与设计
              ——有感于校新标志创意

  当我接触校标志设计的原始材料立即被福建优级师范学堂的外观建筑总体造型所震撼。

         其一:她所折射出的是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精神实质。严谨的中轴线分布,反映了儒家文化思想与陈宝琛的办学思想相吻合。
               
         其二:审美水平高,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精神追求:当时的策划者——儒林大学士能运用自己独特的阐述事物的方法,通过借喻、比拟、双关、谐音、象征等手法来表现其对未来的美好向往,趋吉避凶的生活态度,是具体与抽象的平行、感性与理性并存,借物抒志。如建筑中的四根方胜柱是中国特有的吉祥文化的图形化,表达同心相合,彼此相通的美好意愿,拉长的柱子喻“盘长”的传达源远流长、生生不息、相辅相成的哲学思想。方胜柱格栅与建筑主体通透开敞式,意指对内对外交流合作与沟通,以及东西方在文化上的交流和融合,创造出更深、更新的理念精神。笔架山门是开启知识之门的象征……她是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的具体物化。 

         近几年本人致力于中国传统吉祥文化与设计的研究,特别对陈宝琛的住宅艺术特色做一定的探索。在校标设计上遵循的是其对称的形式美,注重虚实得体,以反映传统儒家思想特质、图形极度概括,充分体现带吉祥文化寓意的方胜柱、笔架山门。设计上特意拓宽“办学”的方胜柱。设计融入了现代意识,又不失其悠久历史的特点。色彩采用传统的红色,渲染传统文化的古建筑,符合儒家思想,摒弃金壁辉煌色彩所带来的距离感。标志造型优美、雅致。适用于不同媒体之使用。

                     设计者:美术学院 翁炳峰

校训

     


              “知明行笃 立诚致广”的出处、含义

  “知明行笃”语出朱熹《朱子语类》卷十四:“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愈明。”朱熹认为:知行相须,不可偏废;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明清之际的王夫之也曾提出“知行相资”之说。提出“知明行笃”作为校训内容的意义在于:1.知行问题历来是认识领域,也是教育领域的重要问题,陶行知等先哲对此有很多论述。毛泽东的《实践论》就是对古今中外知行关系的一个科学总结。2.我校培养的学生在知行关系上有优良传统,学生不仅勤于求知,而且身体力行,把认识和实践结合起来,我们要发扬这一传统。3.这是朱熹名言,朱熹是中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又是“闽学”的创立者、福建的学术宗师,这也是一大特色。

  “立诚”,语出《易经·乾卦·文言》:“修辞立其诚”。“立诚”的现代含意可引申为:一是对真理、对国家和民族的忠诚;二是真诚待人、强调诚信,一身正气、光明磊落。“致广”,语出《中庸》:“故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致广”的现代含意可引申为:一是“终日乾乾,进德修业”,努力达到广阔的境界;二是提倡兼容、宽容,为人才成长提供广阔的天地。

  概而言之,“知明行笃 立诚致广”就是要求全校师生努力做到知与行的统一,认识与实践的统一,学会做人与学会做事的统一,树立至诚的精神,不断探索真理,达到广大的境界。


校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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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领导分工一览表


姓名职务工作职责
杨发福处长分管综合科、教学管理科
周志强副处长分管学务科、实践教学科、教学运行科
温志嵩副处长分管课程与教材科、教师教育科、协管教学管理科
李守中副处长分管学务科



教务处科室设置一览表

 

科室名称办公电话门牌(旗山校区行政楼)
综合科22867395409
教学管理科22867392410
学务科22867393416
实践教学科22867390414
课程与教材科22867391410
教学运行科22867385415
教师教育科22863813410

福建师范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简介


 福建师范大学坐落于素有“海滨邹鲁”之誉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斐然的百年省属高等学府。学校肇始于1907年清朝帝师陈宝琛先生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后由华南女子文理学院、福建协和大学、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等单位几经调整合并,于1953年成立福建师范学院,1972年易名为福建师范大学并沿用至今。2012年,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被确定为福建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2018年被确定为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2年被确定为福建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

 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起步早、发展快、基础实。20世纪60年代开始培养研究生,1978年恢复招收研究生,198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大学,199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为适应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学校于1984年成立研究生科,1993年成立研究生处,2003年成立研究生教育学院,2005年设立研究生工作部,2012年成立研究生院。

 学校现有1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涉及9个学科门类,形成了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405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489人(含校外兼职导师),其中具有国家级人才称号的导师58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

研究生培养成效显著,已培养了1863名博士研究生和37300多名硕士研究生;目前在读研究生10642人(含港澳台和国际留学研究生),其中学术型5393人,专业型5249人;博士生973人,硕士生9669人。现有2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3个福建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17个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1个研究生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个国家级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研究生教学成果丰硕,获13项省级以上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奖4项,26个教学案例被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收录,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篇,近五年,获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8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47篇;2021年以来,研究生在Nature及子刊、Science子刊、PNAS等顶刊发表论文11篇。

面向未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全面落实校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加快建成富有鲜明特色的综合性全国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职能机构

 

研究生院

院长

 王长平()

常务副院长

方千华

副院长

高  磊

 陈育明
 陈育燕

 

办公室

岗位

人员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

综合科

副科长

黄  剑

0591-22867433


yjsyzhb@fjnu.edu.cn

行政楼519

  

邱美芳

研究生招生科

科  长

张琼渊

0591-22867434


yzb@fjnu.edu.cn

行政楼527

副科长

梁宪民

  

林莺莺

  

刘海波

培养科

科  长

罗  若

0591-22867439


xwpyb@fjnu.edu.cn

行政楼516

  黄萤飞
  陈  珍

学位管理科

副科长

 

0591-22867438


yjsyxwb@fjnu.edu.cn

行政楼514

  

  

质量管理科

科  长

孙俊涛

0591-22867432


xkjsb@fjnu.edu.cn

行政楼517


科学技术处

处长

吴怡

副处长

谢锦升



办公室

电话

办公地点

综合科

22867460

行政楼509

计划管理科

22867469

行政楼508

平台与团队管理科

22867469

行政楼508

军民融合与学术交流科

22867479

行政楼510

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福建三明森林生态系统与全球变化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科技部)

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福建省湿润亚热带山地生态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科技部)

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工业微生物发酵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医学光电科学与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湿润亚热带生态-地理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聚合物资源绿色循环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工业微生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国家体育总局重点实验室

国家体育总局运动机能评定重点实验室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研究站

福建闽江河口湿地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

国家海洋渔业局公共服务平台

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产业化开发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省级重点实验室

福建省光子技术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厅)

福建省天然免疫生物学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厅)

福建省亚热带资源与环境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厅)

福建省植物生理生态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厅)

福建省高分子材料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厅)

福建省先进材料化工基础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厅)

福建省发育与神经生物学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厅)

福建省分析数学及应用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厅)

福建省污染控制与资源循环利用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厅)

数字福建环境监测物联网实验室(省发改委)

福建省量子调控与新能源材料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厅)

细胞逆境响应与代谢调控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省教育厅)

福建省网络安全与密码技术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厅)

智慧旅游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省教育厅)

福建省特色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厅)

运动与健康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省教育厅)

省级工程中心

福建省现代发酵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省发改委)

福建省光电传感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科技厅)

福建省森林碳计量技术开发应用工程研究中心(省发改委)

福建省微藻种质改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科技厅)

福建省环境友好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科技厅)

福建省太阳能转换与储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科技厅)

福建省陆地灾害监测评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科技厅)

大数据分析与应用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省教育厅)

福建省公共服务大数据挖掘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科技厅)

工业生物催化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省教育厅)

福建省先进高温超导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省发改委)

网络安全与教育信息化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省教育厅)

高效电池组件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省教育厅)

城市废物资源化技术与管理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省教育厅)

协同创新中心

海西绿色生物制造技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医学光电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海西绿色生物制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南方湿润区森林碳汇与全球变化协同创新中心

先进高场超导材料与工程协同创新中心


省级研究中心、基地

福建省合成树脂功能化技术重大研发平台(省科技厅)

福建省传统酿酒行业技术开发基地

福建省改性塑料技术开发基地研究中心(省工信厅)

福建省环境友好高分子材料创新中心(省工信厅)(制造业)

福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省工信厅)

太阳能转换与储能工程公共服务平台(省工信厅)

福建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省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省科技厅)

福师美星创天地(省科技厅)

福建省应用数学中心(福建师范大学 省科技厅)

福建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省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省工信厅)

省级野外观测研究站

三明森林生态系统与全球变化福建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省科技厅)

闽江口湿地福建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省科技厅)

市级创新中心

福州市化工新材料行业技术创新中心

福州市光电信息行业技术创新中心



名     称

批准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研究所(省级公益类研究所)

省编办

数字福建大数据安全技术研究所

6·18协同创新院先进高分子材料分院

省发改委

发改委

南方生物医学研究中心

福建师大

泉港石化研究院

福建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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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院简介

福建师范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斐然的百年省属高等学府,2012年成为教育部与福建省共建高校,2014年成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水平大学,2018年成为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始终注重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主动适应继续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将继续教育作为学校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学校高水平大学和“双一流”建设目标任务体系,科学谋划继续教育事业发展,正确处理好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

2013年7月,学校将网络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应用科技学院整合成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办学管理模式,承担全校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函授教育、自学考试)的教学、管理与服务职能,并依托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基地、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全国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的品牌影响力,立足福建、辐射全国,面向基层、行业、农村和边远民族地区,积极开展教师教育、职工教育、社区教育、残疾人教育、退役士兵教育等各类教育培训,向社会从业人员提供多元化的继续教育选择;积极响应教育部“实施全国教师网络联盟计划”和“向中西部地区支教”号召,免费为贵州等贫困县中小学教师提供优质远程培训资源;为内蒙古、湖南、贵州、广西、新疆等地区提供远程培训服务,承办云南、贵州等省份委托的“国培计划”项目。

学院坚持市场需求导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用人单位需求,及时优化调整继续教育专业结构,在突出师范专业特色的同时,更加注重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协同育人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同时,注重选优配强师资,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办好继续教育的最基础工作来抓,大力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建设一支政治优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不断拓展继续教育优质师资力量。

学院注重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建成功能完善、界面亲和、操作简便的学历继续教育教学与管理平台、培训平台,开通手机移动学习APP“福建师大学历在线”,缓解学员工学矛盾。同时,选聘优秀教师打造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培训课程资源。目前,已有5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课程、6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课程被认定为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0门获得福建省教育厅继续教育网络课程立项,10门课程获得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10门视频公开课在中国教科网门户网站受到社会大众的广泛好评。

学院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牢固树立质量生命线意识,严格过程监管,稳步提升继续教育质量。采取以学生自主学习和网上协同教学为主,线上与线下交融式混合型教学模式,依托平台大数据,分析学习特点,组建班组学习共同体,实现协同学习,增强学习实效。运用微信、QQ等新媒介实施导学、促学、督学,强化学习支持服务。同时,注重发挥奥鹏、弘成公共服务体系的服务优势,稳步建设校外学习中心和教学站点,不断加强继续教育协作机制,为广大学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灵活、快捷的学习支持服务。定期举办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各类网络大赛,营造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增强学员归属感。

办学以来,学院多次荣获了“全国高教自考先进集体”“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单位”“中国最具影响力十佳网络教育”“全国现代远程教育十年贡献奖”“中国企业学习与人才发展高校贡献奖”等荣誉,积极服务国家和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今后,学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顺应国家发展战略和学习型社会建设需要,主动面对市场变化,确立新定位,完成新转变,努力做到横向联合、纵向沟通、资源共享、平台共建,为学员提供更加优质多元的继续教育服务,打造具有强大发展竞争力的继续教育新格局,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师大简介

福建师范大学坐落于素有“海滨邹鲁”之誉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斐然的百年省属高等学府。学校肇始于1907年清朝帝师陈宝琛先生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后由华南女子文理学院、福建协和大学、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等单位几经调整合并,于1953年成立福建师范学院,1972年易名为福建师范大学并沿用至今。2012年,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被确定为福建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2018年被确定为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2年被确定为福建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

百载春秋,薪火相传。叶圣陶、郭绍虞、董作宾、林兰英、郑作新、黄维垣、唐仲璋、唐崇惕、姚建年等诸多蜚声海内外的大师巨匠曾在学校任教。经过一代又一代师大人的传承创新,学校砥砺出“知明行笃,立诚致广”的校训精神,孕育了“重教、勤学、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着力推动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等一大批高级别荣誉称号。滋兰树蕙,桃李芬芳。建校以来,学校向社会培养输送各级各类人才近60万名,为国家和福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学校本部共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4000多亩。现有本科专业84个(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专业78个),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4万多人,各类研究生近1万人。拥有专任教师2012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占62.62%、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64.31%,加拿大皇家科学院院士、欧洲科学院院士、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双聘院士各1人,国家高层次特殊人才支持计划9人、青年拔尖人才人选6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6人、青年项目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含海外)9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含海外)10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专家评审组召集人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7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7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6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4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历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4人。

学校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被教育部评为优秀,先后获评国家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17项,获批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1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6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个、特色专业建设点10个,国家级精品课程9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3门、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一流本科课程54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案例2个。30部教材入选国家级重点规划建设教材,获评全国优秀教材奖特等奖1项、二等奖2项、先进集体1个。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5个,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2项,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1项,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国家级卓越教师教育计划1项,入选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17个师范专业完成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生物工程专业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入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拥有4个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和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教育部思政课教师教学研修基地、教育部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学生在“挑战杯”“互联网+”等国家级赛事中屡获特等奖、金奖、一等奖,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篇。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龙头带动作用,着力构建一流文科、高水平理科、有特色工科的学科体系,基本形成了综合性大学的学科布局。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福建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主干学科3个、省高峰学科9个和高原学科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2个。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农学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化学、工程学进入ESI前5‰。

学校始终坚持“四个面向”,服务“国之大者”,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有组织的科研。获批建设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全国仅7个),拥有国家级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核心协同单位之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各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部省级科研平台114个。先后获部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000余项,其中独立或合作获国家三大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8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4项、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近5年来,承担各类国家级课题630多项,其他各类课题3800多项,其中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6项,2部专著入选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围绕福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等生动实践,深入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多措并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聚焦重大现实问题,打造一批富有区域和学校特色的新型智库,努力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

学校积极发挥地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毗邻台港澳等区位优势,着力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13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与台湾40多所高校建立实质性合作关系。现有1个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福建师范大学哈德斯菲尔德学院,6个本科层次、1个研究生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个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印尼研究中心入选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菲律宾研究中心入选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海外华文教育初具规模、特色彰显,迄今已向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泰国、美国等28个国家派出志愿者共21批近1000人(次),与菲律宾红溪礼示大学、印尼阿拉扎大学合作创办2所孔子学院,在海内外产生了良好影响。

学校主办多种学术期刊,《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和自然科学版均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哲学社会科学版被评为教育部名栏建设学报、中文社科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自然科学版被列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图书馆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现有纸质图书近500万册、电子图书560多万册,在全国高师院校中名列前茅,其中尤以丰富的古籍、善本、碑刻、字画、地方文献、早期外文原版书籍和“五四”前后代表性报刊的收藏享誉海内外。校园网络设备完善、应用广泛,实现无线网络校园全覆盖。拥有一批高水平体育场馆,运动设施完备,较好满足各类赛事、训练、健身运动的需求。设有附中、附小、实验幼儿园等附属学校,附中是福建省获国际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奖最多的学校。

走过116年光荣历程的福建师范大学,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内涵发展,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正朝着加快建成富有鲜明特色的综合性全国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大踏步前进,努力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发布者:林禧发布时间:2023-06-06浏览次数:4898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实施并巩固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学校招生公平、公正、平稳、规范、安全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福建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394),是一所具有116年办学历史、声誉斐然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着力构建一流文科、高水平理科、有特色工科的学科体系,基本形成了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第三条  学校注册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现有仓山、旗山两个校区,仓山校区办学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旗山校区办学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网站予以公布。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  学校无预留计划,录取期间调整计划的原则:多批次录取的省份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同一省份下一批次;各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主要向生源质量较好、数量较多、升学压力较大的地区和民族工作重点地区倾斜。

第三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六条  凡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区、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未统一组织外语口试,则不作要求。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除中日合作办学以日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外,学校其他专业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七条  填报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填报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填报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所有专业不设单科成绩要求。

第八条  闽台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福建师范大学哈德斯菲尔德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原则上只录取有填报相应合作办学机构、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未填报相应合作办学机构、合作办学项目中任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该合作办学机构或该类合作办学项目。

第九条  学校高中起点的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复合型公费师范生)安排在福建省招生,具体相关事项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第十条  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事教师职业要求的考生不宜填报师范类专业。

第十一条  除本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要求外,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认可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认定的政策加分,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普通类专业采用“分数优先”调配原则,根据投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进行专业调配,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专业调配规则如下:首先对排序在招生计划数内(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投档考生按选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方式调配确定专业,然后对排序在招生计划数以外的投档考生按不选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的方式调配确定专业;投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调剂的由计算机自动进行专业调剂,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在内蒙古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调配原则。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参照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有提供考生对应平行志愿特征分(平行志愿排序分或同分排位)的省份依据考生平行志愿特征分(平行志愿排序分或同分排位)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综合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采用“专业清”调配原则。学校根据各省2023年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涵盖专业范围,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志愿填报专业所属艺术类别省级统考(联考),在考生文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分别不低于省定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控制线(合格线)的基础上,分别执行以下录取规则:

(一)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执行各省(区、市)艺术类投档规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规定投档规则的省(区、市)执行学校常规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录取规则。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参照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综合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二)常规梯度志愿投档模式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在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为: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

涉及专业和综合分折算办法如下:

1)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设计学类、动画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4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总分×750×60%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7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总分×750×30%

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采用“专业清”调配原则。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学校执行各省(区、市)体育类投档规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规定投档规则的省(区、市),学校根据考生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学校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每个专业类包含若干个不同专业,其中部分专业类同时包含师范专业和非师范专业。按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将根据有关规定分选具体专业。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原籍。

第十八条  生源地、户籍或常住地为福州市鼓楼区、仓山区、台江区、晋安区、闽侯县上街镇、福州高新区的本科新生可申请不住校。

第十九条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4〕费213号、闽价费〔2010205号、闽价费〔201392号、闽价费〔2010291号、闽价费〔2011302号、闽价费〔2012403号、闽价费〔2013308号、闽价费〔2014196号与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闽发改服价函〔2020344号、闽发改服价函〔2021412号等文件规定,学校普通本科学费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序号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

标准

 

1

一般专业

/.学年

5040

 

重点学科专业

/.学年

5460

艺术类专业

/.学年

8640

 

艺术类重点学科专业

/.学年

9360

 

软件工程专业

/.学年

10500

 

2

闽台合作培养人才项目

/.学年

15000

学生在台湾学习期间免缴本校的学费,在台湾的学习费用根据合作办学协议按当地收费标准执行

闽台合作培养人才项目(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艺术专业)

18000

3

与日本京都情报大学院大学合作办学

/.学年

20000

 

4

与美国匹兹堡州立大学合作办学

/.学年

21840

 

5

与意大利卡塔尼亚大学合作办学

/.学年

40000

 

6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福建师范大学哈德斯菲尔德学院

/.学年

45000

 

各类收费标准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生注册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入学资格、退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缴费后未入读的,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未满1个月的,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1个月,但不超过1个学期的,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1个学期的,不予清退;被开除学籍的,不予清退。

第二十条  学生在学期间第一、第二学年可自愿申请转专业,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依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闽师教〔202131号)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国外多所高校签署校际合作协议,通过交换生项目、大学联盟项目、校际交流项目、暑期项目等国际交流访学项目,选派优秀本科生到美国、英国、芬兰、新西兰、西班牙、葡萄牙、日本、捷克、菲律宾、波兰、韩国、俄罗斯等国家知名大学进行中短期交流学习。学校设立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专项经费,在学期间符合相关规定者可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  国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设立校长特别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采取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助学等帮扶措施。

学校设有师范类专业奖学金,被录取就读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享受该项奖学金;被录取在含有师范专业的按类招生专业类学生,入学后先不享受师范类专业奖学金,在分选具体专业后,就读师范专业的学生,开始享受该项奖学金,同时按规定一次性补发分选专业之前的该项奖学金。

第二十三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由学校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二十四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二十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学校网址:http//www.fjnu.edu.cn

学校微信公众号:fjnu1907

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微信公众号:fjnuzsb

联系部门:福建师范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22867412228674132286073122860873

监督电话:0591-22867115

E-mailzszx@fjnu.ed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350117

录取结果查询:http//zsb.fjnu.edu.cn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以往规定凡与本章程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将于12月9日上午举行。为确保考生安全顺利参加考试,共同营造公平、和谐、有序的考试环境。现将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安排:

2023年12月9日上午8:30—10:00  书法临摹

2023年12月9日上午10:15—11:45  书法创作

二、考生应于2023年12月7日9:00后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信息查询--打印考试证,打印《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证》(以下简称《考试证》)。打印《考试证》后,请考生务必核对好考试信息,并提前熟悉和了解掌握考点的位置和交通线路。

三、考生凭《考试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注意保管好考试所需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

四、考生务必在考试当天提早到达考试地点,考点入口设于福建师范大学南门(学府南路与仓山大道交叉口)门口。考生可于12月9日早上7:00后出示《考试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经工作人员核验后步行至旗山校区美术学院教学楼前,通过智能安检门检测后进入考点警戒线外候考区。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手表、电子手环、无线耳机及其他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点。为确保进入考点高效、有序,建议考生尽量不穿有金属配饰的衣服、鞋子等。开考前3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五、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等。除必备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手表、电子手环、无线耳机、图片、画册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考生携带的考试用具上不得出现与考试相关图像等痕迹。

六、考生入场后,请对号入座,并将 《考试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考试桌面上,以便核验。入座后,请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领到答卷纸和试卷后,请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写任何字迹。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七、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纸带出或传出考场,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八、书法临摹和书法创作2个科目合场考试,书法临摹科目考试结束后继续进行书法创作考试,两科中间间隔15分钟,期间考生不得离开座位。在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将自己的答卷纸、试题依序放在桌面上,静坐在座位上等候。待监考员清点核对无误并验收密封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考生离场后,根据考点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离开考点。

十、考试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录像,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以免贻误终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因橘园洲大桥东往西出城方向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通行,请考生提前安排好出行线路,留足赴考时间,避免耽误或错过当日考试。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将于12月9-10日举行,考点设在福州城区有关中学。为确保考生安全顺利参加考试,共同营造公平、和谐、有序的考试环境。现将考试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安排:

2023年12月9日下午13:30-16:30  色彩

2023年12月10日上午8:30-11:30  素描

2023年12月10日下午15:00-17:00 速写(综合能力)

二、考试工具(自带):

画板必须干净且无任何图案、图形、文字等痕迹;

色彩使用水粉或水彩作画,可使用调色板(纸)调色;

素描使用铅笔或炭笔作画;

速写(综合能力)使用铅笔、炭笔、钢笔或签字笔作画;

三、考生应于2023年12月7日9:00后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信息查询--打印考试证,打印《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证》(以下简称《考试证》)。打印《考试证》后,请考生务必核对好考试信息,并提前熟悉和了解掌握自己所在考点的位置和交通线路。

四、考生凭《考试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注意保管好考试所需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

五、考点开放进入时间为12月9日中午12:00、12月10日上午7:30、下午14:00,考生须提前到达考点入口。在考点入口处考生应出示《考试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通过智能安检门检测后进入考点候考区。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手表、电子手环、无线耳机及其他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点。为确保进入考点高效、有序,建议考生尽量不穿有金属配饰的衣服、鞋子等。色彩科目开考前50分钟、素描科目开考前30分钟、速写(综合能力)科目开考前3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六、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等。除必备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手表、电子手环、无线耳机、画袋、包、定画液、电吹风、小风扇、椅子等以及其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考生携带的画板、橡皮擦、调色板(纸)、洗笔桶等必须干净且无任何图案、图形、文字等痕迹。

七、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考试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夹在画板左上角以便核验。入座后,须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领到答卷纸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使用黑色水笔准确、清楚地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书写任何字迹。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八、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交换试卷、答卷,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带出或传出考场,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九、色彩科目考试时考生可以提早30分钟吹干答卷后上交,考生交卷由监考确认无误后应及时离开考场和考点,不得在考点内逗留。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排队吹干答卷后上交。

十、素描和速写(综合能力)科目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静坐等候,待监考人员收卷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一、考试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录像,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以免贻误终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考生应提前做好赴考路线规划,留足赴考时间。请根据需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避免耽误或错过当场考试。 

十三、12月9日下午色彩科目考试结束后,考生因需排队吹干答卷后才能交卷离场,请家长们耐心等待。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与校党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围绕2023年度政治生态情况开展专题会商,推动“两个责任”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校党委书记潘玉腾主持会议并讲话,校党委常委参加会商会议,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相关重要论述。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有关负责人通报了2023年学校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情况,梳理出5个方面23个问题和11条意见建议。校党委常委结合分管工作,逐一作表态发言。

校党委书记潘玉腾指出,校纪委(监察专员办)以分析研判政治生态为抓手,深化运用“知督促”工作机制和“四分”“五看”工作法,注重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精准把握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客观精准地梳理出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既是有力监督,更是有效支持,校党委全部认领、照单全收。他强调,纪委(监察专员办)与党委开展专题会商,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两个责任”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重要途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以“不解决问题不放手,不见到成效不罢休”的决心和韧劲,抓严督实专题会商“后半篇文章”;班子成员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领分管部门、会同联系单位主动认领任务,突出标本兼治,实现从“治病表”向“治病根”的深化转化,更好地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在“双一流”建设中的引领保障作用。

校纪委书记、省监委驻福建师范大学监察专员林月恩指出,要牢牢把握专题会商政治监督的本质特征,聚焦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情况,深入查找和解决管党治校的问题与不足,充分发挥专题会商统一思想、凝聚合力、推动落实的作用,不断优化学校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切实将政治生态建设新成果转化为一流大学建设新动力。要坚持守正创新、深化政治体检,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复盘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共同检视问题,坚持知行合一、强化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整改闭环管理、一个不落、见底清零。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强化全周期、全过程、全链条监督,对整改不落实的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一商了之”,切实维护专题会商的规范性、严肃性、权威性,巩固扩大专题会商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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